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梁茜)“我儿子还这么年轻,他的腿现在还蹲不下去,厂里只愿意赔几万块钱,你说我们怎么办?”段某的父亲面带愁容,向良田司法所工作人员诉苦。
“这个事情给我们厂里造成的损失也很大,十几万的医药费二话不说交了,一台新铲车报废了,他住院以后还给发了六个月的工资,多次去医院看他,还给了营养费,我们厂里真的做得够意思了。”厂方陈总一脸无奈地说。
“好了,今天大家既然来了,就和和气气地讲,争取在镇调委会就把这事情说和了。都是本地人,没必要去打官司。”良田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双方说。
事情还得从去年6月底说起,良田某建材公司员工段某在开铲车时发生翻车事故受伤,造成胸椎骨折和皮肤擦伤,在医院住院治疗了七十多天。11月底,段某与厂方一同到郴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为伤残玖级。段某与厂方之间自行多次协调,未达成一致。4月底,段某的父亲到良田司法所来反映情况。良田司法所经过仔细调查了解情况后,召集双方当事人和所在村治调主任一同进行调解。
调解时,调解员龙志平向双方表明了调委会公平公正的调解立场和平等自愿的调解原则,希望双方都大度些,退一步海阔天空。调解员雷书三告知了双方当事人有诉讼的权利,但出于诉讼成本的考虑,不建议走诉讼程序。段某的父亲表示,自己也不愿意去走诉讼程序,希望厂方能合法合理进行赔偿。厂方认为段某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责任,让厂里全部承担损失不合理。
一开始,双方对于赔偿金额的分歧将近7万元。经过调解员分开做双方工作,依法依规讲法律,苦口婆心讲情理,双方能接受的赔偿数额距离一步步拉近。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除医药费外,厂方一共补偿了13.5万元,当天即兑现履行,并到良田法庭进行了司法确认,一场工伤损害赔偿纠纷圆满化解。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苏仙区良田司法所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秉承“忠诚、为民、崇法、担当”的司法行政精神,按照区司法局的安排和部署,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教育整顿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学用结合,以学促行。截至目前,良田司法所已化解辖区群众急难愁盼的矛盾纠纷6起,协助办理法律援助3件,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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